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98-D04

應於七日內指派查驗人員至現場檢查。經查核與驗章圖說相符者,檢查表經查驗人員簽證後,應於五日內核發合格證明,對於不合格者,應通知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修改,逾期未修改者,審查機構應報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明處理。
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者,應由消防主管機關於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


備註:「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9條已更正為第32

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98-B03

1.塑橡膠類再生品:塑橡膠再生品的原料須全部為國內回收塑橡膠,回收塑橡膠不得含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
2.建築用隔熱材料:建築用的隔熱材料其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且不得含有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
3.水性塗料:不得含有甲醛、鹵性溶劑、汞、鉛、鎘、六價鉻、砷及銻等重金屬,且不得使用三酚基錫(TPT)與三丁基錫(TBT)
4.回收木材再生品:產品須為回收木材加工再生之產物。
5.資源化磚類建材:資源化磚類建材包括陶、瓷、磚、瓦等需經窯燒之建材。其廢料混合攙配之總和使用比率須等於或超過單一廢料攙配比率。
6.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係指不經窯燒而回收料摻配比率超過一定比率製成之產品。
7.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材。

98-B02


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不降低 原使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構造之防火時效者, 得於竣工後者備具:
1. 申請書
2. 原領室內裝修審核合格文件
3. 室內裝修竣工圖說
4. 其他經內政部指定之文件,一次報驗。

備註:「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7條已更改為第30條

98-B01



一、其消防安全設備為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示設備、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者。
二、增建或改建部分,已本標準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條文施行日起,樓地板面積合計逾一千平方公尺或占原建築物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已上時,該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
三、用途變更為甲類場所使時,該變更用途之消防安全設備。
四、用途變更前,未符合規定之消防安全設備。


參考出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3條

98-B05

(3)→( 5)→( 1)→( 7)→( 2)→( 4)→( 8)→( 6)

98-A02

(1)企口實木地板
(2)4分夾板
(3)PE塑膠布
(4)鋼筋混凝土

98-A01


(1)消防警報發信器
(2)T-BAR長型日光燈
(3)蒸氣管
(4)電視天線用管線
(5)冷卻送水管

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101-B02

下列場所或樓層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一、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同款其他各目及第二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二、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四、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或第五款第一目使用者    
五、供第十二條第五款第一目使用之建築物中,甲類場所樓地板面積合計達三千平方公尺以上時,供甲類場所使用之樓層。
六、供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目使用之場所,樓層高度超過十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七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
七、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八、高層建築物。
九、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所定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照顧植物人、失智症、重癱、長期臥床或身心功能退化者)、護理之家機構使用之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前項應設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依本標準設有水霧、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設備者,在該有效範圍內,得免設自動撒水設備。


101-B01


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101-A05

 雇主對捲揚裝置應於每日作業前就其制動裝置、安全裝置、控制裝置及鋼索通過部分狀況實施檢點。

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51  條  

101-A04



1.水平連通管(俗稱水秤管):俗稱水秤,為直徑大約 12 公釐的透明水管,主要用途求水平等高點。

2.錘球:作為垂直點之記號工具,測量時錘球要注意球體之尖端與吊線必須在一直線上,不可有偏心之情況。

3.氣泡水準器:測量水平、垂直及 45 度 3個方向的工具,中間有一氣泡水平管作為校準各方向的工具,中間有一氣泡水平管作為校準之用

4.手持式雷射測距儀:近代發展出來測量水平直線距離的儀器,可計算距離、面積和體積。

5.雷射墨線儀:近代發展出來測量水平的儀器,一般具有自動整平功能,各項需要垂直線、水平線等相關工程均可使用。

101-A03


(1)瓦斯管

(2)清潔口(地板下)

(3)冷水管

(4)排汙管

(5)地板落水頭(附存水灣)

101-A02



(1)柳安角材,30x36mm

(2)柳安角材,30x36mm

(3)木心板,18mm

(4)合板,18mm

(5)矽酸鈣板,6mm

101-A01


(1)鋼骨鋼筋混凝土

(2)瓦斯設備圖

(3)天花板線

(4)地板面線

(5)地盤線

102-B05


1.安裝門扇方式應使其操作平滑容易,無黏滯、彎曲及產生尖銳音
2.使用五金時須按照五金製造商之樣板及說明書指示,調整五金使操作方便,螺絲、扣件安裝應穩固。
3.安裝門樘須按照製造圖之規定,須垂直方整、排列整齊
4.調整框架底部,再用膨脹螺栓錨碇於結構地板上
5.結構地板的高程與完成地板高程不同時,則以地錨延伸到框架底部
6.框架與構造之錨碇件其間距不得大於600mm,並至少需有2處固定點。框架須用水泥砂漿滿灌,7.乾式牆隔間之框架則以門栓片及門樘固定件固定。
8.鋼門扇及門樘須安裝正確,使鋼門扇啟閉自如。
9.安裝細節應按生產或製造廠商之規定辦理,並應依照設計圖示或工程司之指定安裝,以冷壓式製成。



102-B04



(1)角材,3x3.6cm

(2)吊筋,25x3.6cm

(3)矽酸鈣板,0.6cm

(4)LED層板燈

(5)木心板

102-B03


(1)鋼筋混凝土

(2)磁磚

(3)磁磚黏著劑或液膠泥

(4)1:3水泥砂漿  1.5cm

(5)填縫或抹縫

102-B02


(一)F類:衛生、福利、更生類

(二)內部裝修材料依規定居室或該使用部分,使用耐燃三級以上;通達地面之走廊及樓梯,使用耐燃二級以上

102-B01

一、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所稱「室內裝修從業者」為何?及其各自之「業務範圍」為何?(配分20分)

(一)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從業者,指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
(二)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參考「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4、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