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961-A04


1.缺乏安全用電常識。
不知道什麼物體帶電,什麼物體會導電,人體接觸物體後導致觸電。國家規定的安全電壓標準是50伏,特別潮濕地方規定安全電壓是12伏。而目前一般民用電電壓為220伏,動力用電電壓為380伏,都遠遠超過了安全電壓,萬一觸電都會有危險。至於更高電壓就更危險了。所以千萬不可用手去觸碰帶電體,也不能用手拿可導電的物體去碰帶電體。

2.用電設備安裝不合格。使用老化破損的舊電線,把多股裸絞線拆開使用,把電力線架得很低,或者把電力線、電話線、廣播用線或電視天線架設在一根電桿上。這些做法都是錯誤的也是很危險的。

3.用電設備沒有及時檢查修理。用電設備使用時間久了絕緣就會老化損壞而發生漏電。如開關、燈頭的外殼破裂、電線破皮、電動機漏電等若不及時修理或更換都容易發生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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