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100-B03


一、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
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五、其他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


PS:「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已改名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