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磚前:
1.選擇大小一致、稜角方正、表面平整、色澤均勻、火候足夠,敲擊時發出清脆金屬清音。
2.選磚後,集中用塑膠水管接水澆濕,須使整塊磚都吸入足量的水,達到外乾內飽和。
3.磚塊排列位置,必須和等待疊砌之磚牆平行,中間留50~70cm做為砌磚用走道。依磚牆之長短,決定使用砂漿之數量,空出之位置,全部均衡排列適量的磚塊,便於施工。
4.依所測之水平點,用磚縫尺將每皮厚度引至皮數桿上。
5.水泥砂漿依容積比例拌合,拌合數量以一包為原則。拌合後一小時內無法全部用完,此時水泥已經開始失去可塑性,稱為初凝。
砌磚時:
1.砌磚時,橫、豎縫之砂漿必須飽和、均勻稱之為滿漿。
2.每皮砌磚時,逐皮拉引水線,千萬不能2~3皮引升一次。
3.每日砌磚高度不得超過1.2m或15皮為宜。以免傾斜坍塌或荷重擠漿。
4.與R.C柱之接觸面宜砌成鋸齒狀,以增加粘結強度。
5.木門、木窗與磚牆接合部份,必須預埋木釘或倒釘鐵釘,以增加門窗之穩定性。
6.每日收工時,未砌完整應留成階梯狀。
砌磚後:
1.清水磚牆在灰縫未硬化之前,必須先行勾縫處理。
2.為防止砂漿水份急速蒸發,可於三日內用水澆濕養護,以維護強度。
3.牆面如有白色粉狀風化物,俗稱白華,是磚內硫酸鈉和水泥中碳酸鈣溶於水所產生的化學作用,可用肥皂水或明礬水交互塗佈數次即可。